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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迅速调查处理大龙山镇森林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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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3-20 2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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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4日19时15分宜秀区大龙山镇桃园村斗笠石尖山顶发生森林火灾,至20时50分左右扑灭,过火面积约0.6公顷。火情发生后,宜秀区迅速组织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1、免去汪辉(副科级)大龙山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提名为副镇长人选;2、给予宜秀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义军(副科级)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大龙山镇桃园村书记舒泉、村委会主任潘福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区纪委对大龙山镇党委书记邓建群,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王一中、区林业局局长白昌牛三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三人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同时要求,立即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区直相关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努力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监督检查和巡查,严防死守。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切实落实好“七级包保责任制”要求,坚决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