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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制定出台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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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6-14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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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帮助其真心悔过,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再出发,近日,宜秀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暖心回访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受处分人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激励帮扶工作。

《办法》对回访的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规范,明确回访工作可采取谈心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重点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认错纠错情况,日常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工作表现及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的评价等几个方面情况,并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年轻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干部,以及给予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干部列为重点回访对象。回访前要制定回访方案,回访后要填写《回访情况登记表》,与单位意见、回访记录等材料一并归入案件审理工作档案。

《办法》要求,回访前,要熟悉了解回访对象情况、制定回访方案、提前告知被回访人及其所在单位。回访中,与受处分人员详谈,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谈话,整体了解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作风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同时,还应当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回访后,要填写《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情况登记表》,及时形成回访意见。

《办法》还对回访工作结果运用作了规定。对认错纠错深刻彻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转变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的,回访部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受处分人员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处分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宜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暖心回访工作就是为受处分党员干部送去组织的关怀和帮助,引导他们正视错误,放下包袱、解开心结,重燃干事激情,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撰稿:薛婵娟 审核:王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