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优势互补协同作战 纪巡联动提质效
“巡察过程中是否需要就问题线索处置与纪委单独沟通?”日前,宜秀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中期调研时向巡察组组长沟通。
今年以来,该区严格落实《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协作机制》要求,做实做细巡前沟通、会商研判、常态监督等各环节工作,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全过程协作,提升纪巡联动监督质效。
“每次巡察进驻前,我们提前发函给区纪委监委,督促提供被巡察党组织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情况。”该区巡察办主任介绍,在巡前情况通报会上,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等部门“一对一”通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为巡察组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提供信息资源和思路方向,做到巡察组“带题”巡察、精准“画像”。
为加强问题线索研判会商,该区制定《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研究会商和跟踪督办办法》,每轮驻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梳理出有具体指向性的问题线索,并由巡察机构联合区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查证是否深入、定性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准确等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精准性和成案率。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线索调度会,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案管室每月“对账”,动态掌握线索查办情况。四届区委巡察以来,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53件,已办结44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今年4月,区纪委监委及时办结了巡察移交的区供销系统2件问题线索,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彰显了纪巡联动成效。
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为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该区制定《区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纪委监委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加强成果运用等情况适时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巡察整改不力以及评估结果较差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四届区委以来,先后约谈9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撰稿:查菊菊 审核:王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