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秀区委关于宜秀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对宜秀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24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向宜秀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宜秀区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系统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整改责任。成立了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对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21项34个问题全盘接受,梳理症结原因70条,制定整改措施84条,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明确牵头县干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和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建立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工作台账、整改责任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加强协调调度,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落实整改工作。二是明确整改要求。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三是对巡察整改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导,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住建局联合开展整改工作督导,对各责任单位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截至6月3日,反馈的3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2个,基本完成11个。累计追责问责25人,建章立制21项,挽回经济损失1.3975万元,开展专项整治1个。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宜秀区委和责任单位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治本,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见实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1.持续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1)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2024年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围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2024年)等内容开展集体学习9次,研讨交流12人次;6家被巡察单位党委(党工委)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7次。
2.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2)区政府出台了《宜秀区绿化工作暂行办法》,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制定了《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白泽湖乡党委会议事规则》等20项制度,建立学习、议事等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3.压实业务主管监管责任。
(3)区住建局邀请市园林专家对属地自行实施的绿化项目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头看”,现场发现并交办31个问题,立行立改。
4.加强日常管理养护监管,立行立改。
(4)对大桥街道对机场大道(高架)、眉山高速入口、独秀大道(九塘段)损毁苗木开展补栽补种,共计补栽补种苗木310棵,同时完成经十四路、白泽路、九塘路道路两侧绿化管护清理工作。区、乡两级分别制定了《宜秀区绿化工作暂行办法》《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绿化管护制度》等制度,明确了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社区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了管护资金保障。
5.规范绿化工程决策和管护机制。
(5)宜秀开发区制定了《宜秀开发区绿化管护制度》,强化集体决策机制,对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事前动议、集体决策。
6.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6)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违纪案例,持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举一反三。共制定及完善了20项制度、追责问责25人、挽回经济损失1.395万元。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区政府投资工程及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453个。
(7)加强作风建设。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分别针对绿化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核查,核查发现的“土方回填”“未绿化养护”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中标公示期不规范,已函告招标代理单位后期项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整改情况
7.规范工程前期法定程序。
(8)出台了《安庆北部新城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变更等具体事项会商机制。
(9)坚持科学决策。组织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明确养护职责。
8.加强工程招标管理。
(10)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宜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举一反三。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区政府投资工程及采购项目专项检查。
(11)化解中标公示期不合规问题。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宜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学习,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开展中标公示期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公示期为1天,函告招投标代理单位,规范后期项目执行。
9.严格执行招标文件。
(12)落实招投标人主体责任,增强责任单位项目管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开展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收缴情况核查,确保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
10.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13)规范图纸会审环节。通过学习《宜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成果的审核把关,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14)压实监理责任。通过强化惩戒,加大对监理单位管理力度。对存在监理失守问题的监理单位下发惩戒通知书,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监理。
(15)规范资料审签。压实主体责任,对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审签资料自查,未发现资料签章缺失。
11.强化工程投资管控。
(16)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项目招标和重大变更管理,强化工程管理制度和询价工作落实。举一反三。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区政府投资工程及采购项目专项检查。
(17)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核。对工程变更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避免通过工程变更牟取利润。
12.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8)规范竣工验收程序。区、乡两级分别制定了《宜秀区绿化工作暂行办法》《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绿化管护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绿化项目建设、验收和移交等工作。
(19)据实审核工程建设项目。加大对监理单位管理力度,强化绿化工程结算审核把关,对存在监理失守问题的两家单位下发惩戒通知书,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与宜秀区工程项目监理。
(20)规范竣工验收材料。一是制定了《宜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对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核查。
13.严格把控工程结算审核。
(21)强化变更签证监管。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审核。二是出台了《宜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22)严格落实违约金制度。一是依照审计复核结果追回经十四路、九塘路道路两侧以及独秀大道石塘段绿化改造工程工期延误违约金661.95元、907.79元、12000元;二是约谈原审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并压实审计单位责任。
1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3)追回超付工程款。一是厘清事实,追回超付工程款406.80元。二规范财务审核制度,严格支付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三是对2023年以来支付的工程款项进行自查。
(24)规范账户往来核算。经核查,由于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庆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因诉讼账户被封,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两家单位通过其他公司账户代付工程款项,并挂往来进行核算。
15.加强重点环节廉洁风险管控。
(25)清理工程尾款支付。一是及时支付机场高架绿化20万元、独秀大道绿化8.89万元工程尾款。二是举一反三,对2024年以来大桥街道红光路等5个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开展自查。
16.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26)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强化宗旨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对2023年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
(27)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区政府出台了《宜秀区园林绿化项目移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护主体责任,明确了绿化养护移交流程。二是完善工程档案资料。邀请市园林专家对属地自行实施的绿化项目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头看”,现场发现并交办31个问题,现已整改。
17.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28)加强绿化工程资料管理。对2023年以来实施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核查,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情况
1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29)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制度落实。指导相关责任单位修订完善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并建立了专人、专本以及会议记录审核把关机制。
(30)增强民主议事意识。一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增强领导班子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二是修订完善《白泽湖乡党委会议事规则》《白泽湖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1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1)严格制度落实,规范组织生活。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领导干部对于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效和推深做实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
20.狠抓基层党建。
(32)加强基层支部管理。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33)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制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效和推深做实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的通知》,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加强培训,规范落实。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轮训班,社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部分党员代表参加;组织各领域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21.认真落实反馈问题整改。
(34)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大桥街道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参会党委委员开展自我批评,稳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大桥街道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了《大桥街道党委会议事规则》《大桥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议事程序和范围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范围。
三、坚持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宜秀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达到整改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一)强化“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相关党委(党组)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切实做到不见成效决不放手。
(二)坚持常抓不懈,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常态管理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正在推进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强化制度执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常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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