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秀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宜秀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委机关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以从严从实的精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以整改的实效推动宜秀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之后,委机关对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委机关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定期向区委巡察办汇报工作进展。
(二)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整改台账动态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强化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制定(修订)制度8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和上级精神不深入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和上级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组织再次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三是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悟深悟透《条例》核心要义;四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每半年开展一次学习总结。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七个纳入”不全面,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现象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书记办公会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的专题辅导;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会议室党员义务展板未及时更新、未制定信息发布“三审”制问题
一是巡察期间已及时更新党员义务展板,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定期开展清查,全面规范各项阵地宣传标语;二是制定全区政法系统信息发布“三审制”,并严格落实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3.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严肃
(4)针对2019年以来未组织政法委员述职问题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每年组织2次全区政法委员述职评议。三是将政法委员述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5)针对未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学习贯彻,制定区直政法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将政法单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6)针对未要求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时,抄报区委政法委问题
一是广泛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领悟其核心要义,全面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要求区直政法单位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时,同步抄报区委政法委,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4.政法工作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滑坡严重
(7)针对2018年政法机关或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省、市均排名靠前,而2019和2020年度在省、市排名靠后,滑坡明显问题
一是强化对“枫桥经验”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提升政法队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每年坚持组织开展“访平安、解民忧、创和谐”大走访,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问题解决;三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对“四必访”人员实现回访全覆盖,全面提高大走访实效,促进我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5.执法监督流于形式
(8)针对2019和2020年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距离案件评查要求相差甚远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好政法委担负的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政法单位干警、聘请律师和法律专家参与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9)针对《区委政法委议事规则》等各类会议制度无制定日期。书记办公会和委务会召开的次数少,部分“三重一大”问题未上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问题
一是重新拟定《区委政法委议事规则》等相关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或委务会议;三是明确“三重一大”内容和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上委务会、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7.发文不规范、不严谨
(10)针对无发文审核制度问题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政法委机关统筹协调全区政法单位的水平和能力。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办文办会制度,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二是制定委机关发文制度,规范发文程序。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1)针对工作餐中有烟酒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根据当时发生的账目,要求当事人退还烟、酒金额至单位账户,并加强批评教育,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9.公务接待、工作就餐不规范
(12)针对部分公务接待、工作餐等费用存在接待任务单填写不完整、报销审核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全区公务接待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明确接待事由、人员、标准等事项;二是制定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三是做好举一反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0.财务制度落实不彻底
(13)针对未设立工会专户,工会活动费用均从机关账户列支问题
一是加强《工会法》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按照要求在银行设立工会专户;二是加强工会账户管理,足额收取个人工会会费、工会费用从专户列支。
(14)针对购买大额办公用品未经政府采购,支付大额资金未见集体研究记录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法委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财务规范支付资金。
(15)针对报销票据缺少附件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财务报销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规范报销手续。
(16)针对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学习财务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规范报销手续。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1.各类领导小组未及时更新调整
(17)针对宜秀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宜秀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宜秀区政法干警进网格工作领导小组等未随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问题
全面梳理市委平安办等领导小组情况,根据宜秀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并做好举一反三,如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变动,及时调整相关领导小组名单。
1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18)针对2019年党课少2次,全年没有召开支委会;2020年党课少2次,5月份之前没有召开支委会问题
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按时讲党课、按要求召开支委会。
(19)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建议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加大对检视剖析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0)针对2019年、2020年支部民主评议只有纸质表格,没有党员大会集中评议记录。2019年党支部未开展述职活动问题
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学习,按要求开展支部述职和民主评议,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13.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21)针对换届人事安排及工作安排事宜未经集体讨论研究、未按时换届问题
一是全面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样重要位置来抓。组织开展换届工作程序和关键环节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机关支部换届,对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经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
14.支部班子配备不全
(22)针对2019年至2020年5月支委会只有支部书记一人,缺额两人;2021年5月至今,支委会一人调离后,一直没有安排人员补充进入支委会,缺额一人问题
3月份之前完成支部改选,按程序配齐支部班子。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5.上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3)针对上次巡察报告提及的“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红脸出汗少,有辣味的批评不足”和“有的干部工作激情衰退,锐气和劲头有所减弱”方面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问题
一是持续广泛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强化制度意识,严格落实上下班、请销假制度,严格干部考核,形成“老带新、传帮带”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深化整改成效,开展广泛监督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政法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3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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